第29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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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竟,日本法律中关于遗失法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——“失主在3个月内不现的话,失归捡到的人所有”。

而“捡到”宝石的人怎么理失又有谁能管得到呢?

同样,买家如果“不知”这是赃,并且付了一定的代价“买到”它,警方也无权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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