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读取中...请稍候 避尊者讳尚在
理之中,毕竟如此规定已被写入《唐律》,其中最广为人知的典范当属改民
为户
之举, 但这只为避国讳。到了家讳层面, 除了日常避三代之讳外,官场行走,倘若所任官职冒犯了父祖之讳,亦可调任他职,旁的也再无特殊之
。何况李贺这压
儿算不得避讳, 不过是嫌名而已。
所谓嫌名, 便是与人名字读音相近的字。
上官婉儿素来博闻
识, 才听了一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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