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读取中...请稍候 鹿朝不仅喜欢啃咬, 还喜欢留
浅浅的牙印儿,如同小猫跟人玩似的,不会咬疼,但要留痕迹。
鹿云夕被某人糊了一脸
,已彻底放弃挣扎,认命般由她去了。
鹿朝如愿以偿,老老实实把彼此的名字写了十遍。
“云夕姐姐你看, 我写的好看吗?”
她把纸举起来,向鹿云夕展示,长睫忽闪忽闪,像是在求夸奖。
“好,好看。”
鹿云夕从恍惚中回神,脸颊右侧尚带着某人留
的印Loading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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