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读取中...请稍候 三天后,荣城市司法
神病鉴定中心的评估报告
来了。
结论与许欣瑶的判断基本一致。
沈韶瑞在犯罪行为发生的时候,
于无法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
神状态,无刑事责任能力。
李韶瑞则是在策划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,
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。
但由于两个人格共存于同一躯体内,且主人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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