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读取中...请稍候 考中者,授以官职,入百工司
学。三年考
期满,功成者遣赴皇庄,司掌营造、制造诸事,享八品俸禄。
凡阻挠匠人应试者,以违抗圣旨论罪,私拘匠人者,同非法拘禁之律,买卖匠人者,依贩卖人
例惩
。其主事官吏知
不举,罪同连坐。
匠人应试期间,官府供其衣
,渥其家室。有特殊技艺者,额外赐银五十两、田十亩,以彰其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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