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读取中...请稍候 今有澳洲周氏,护佑妇孺,协防有功;有印度陈氏,经营不易,产权无依;有闽省女
,放足远行,志在四方。
此皆显示,旧法已不合时宜。”
“朕意已决,就寡妇再嫁、女
承产、禁止裹足三事,先行于海外领地及新募移民中施行,国内渐改。
着尔等以此谕为纲,详拟
体条例。
海外之事,由‘海外宣慰使司’会同当地华商议事会酌
裁定,报备即可。
国内之改,尤以八旗、官宦为先导,晓以利害,循序渐Loading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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