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读取中...请稍候税课司,格沁朝掌管征收商贾、刽屠、杂市捐税以及田宅买卖税契的衙门。
按照旧朝律法,买卖田宅需向官府报备,由税课司收取契税盖上印章,落成红契,田宅买卖方可生效。
格沁朝立国时为便于王朝直系贵族
占周人的田产宅院,废除为田宅买卖登记造册,等到王朝步入后期,病入膏肓之时,为扩充国库加大税收,恢复了田宅买卖登记制,而这田宅契税一
来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,随着时局恶化,朝廷加征课税,契税也随之
涨船
,到了百姓无法承担的地步。
普通人家之间的田宅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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