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 田地私有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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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卢俊义也对军屯的两个况作了相应规定。

地方防备军本属于地方民兵,他们本身就是民屯,只不过屯田之地更靠近要防守的州县镇的城池,他们享受民屯一样的收成标准。不过同时对他们的亲属有优惠,凡是入选地方防备军的军人家庭本身就是民屯身或自耕农,他们可以少半成。之所以这样考虑,一是为了鼓励民兵入选地方锐武装防备军,一则是因为每家每五亩地,一家如果有六人,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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